各中标企业:
根据《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商招标实施方案》和《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文件》的有关规定,中标产品应按配送区域选择、确定配送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企业登陆http://218.108.18.60:8008(账号密码与投标账号和密码一致),网上选择、确认配送商。
二、每个产品在每个配送区域,中标企业应选择不少于1个,不超过3个配送商。
三、被选择的配送商应及时予以确认。一旦确认,双方均不得修改、撤销。
四、中标企业应于2010年1月26日前完成所有中标产品在所有配送区域的配送商网上选择工作,配送商应于2010年1月27日前完成所有委托配送的确认工作。
浙江省和杭州市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