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配送商制定配送方案的通知
2010/1/20
各配送商中标人:
根据《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商招标实施方案》关于“中标配送商对其中标的每个配送区域,应以县域为单位制定配送方案”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标配送商应于1月27日前上报配送方案。
二、中标配送商制定的配送方案应符合《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商招标实施方案》的有关规定。
三、未填写的县域,视为中标供应商自行配送。
四、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方案(模版,)包含了省内所有配送区域,请中标配送商按中标配送区域自行选择填写。
五、配送合作伙伴应为各配送区域的中标(入围)配送商(每个县域最多一家),并出具《合作配送承诺书》(一式三份,其中一份与配送方案一起上报)。
六、所有上报材料均应加盖中标配送商单位公章。
浙江省和杭州市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