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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包装食品标签(征求意见稿)

2018/12/6

 

重磅!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征求意见稿)公布,看看都有哪些变化

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 

1126日,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对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 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征求意见稿)修订草案意见的函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、中国食品工业协会、深圳市标准化研究院组织修订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 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现对相关单位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截止20181214日前。

据悉,新修订标准(征求意见稿)代替原有的GB 7718-2011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。与GB 7718-2011 相比,新修订标准(征求意见稿)的主要变化如下:

◆调整了章节编号的顺序;

◆增加了食品属性名称的定义,修改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定义,删除了主要展示版面的定义;

◆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名称的标示方式;

◆修改了配料表的标示要求,进一步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,修改了配料表归类标示的要求,修改了定量标示的要求;

◆修改了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、符号、数字的最小高度及相应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要求;

◆修改了食品中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标示要求;

◆增加了对特殊食品的标示要求;

◆增加了对进口食品的标示要求;

◆进一步明确了附录A 中不规则包装物最大表面面积的计算方法;

◆增加了附录C“配料定量标示的标示形式”、附录E“致敏物质在食品标签中的标示形式” ,原附录C 变更为附录D

现行 GB7718 与新修订标准

(征求意见稿)对照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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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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